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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财政工作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放在哪儿?是当前社会和财政工作者特别关注的问题。笔者认为,财政要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进行。随着国家加大对“三农”的补贴,财政在“多予”和“少取”方面,已经充分扩大了政策空间,这就意味着今后的财政工作要在“放活”上做文章,因此,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支农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目前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财政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丰富,需要支持的地方很多,如何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发面引子”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一是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凝聚合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各级各部门、牵动全社会,需要有全新的发展思路,改变过去就“三农”抓“三农”的局限性,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方面的力量,依靠工业带动、城市支持、国家扶持、市场驱动等途径,促进各级财政的上下联动,强化财政与其他部门的横向互动,引导群众自我投入、自我积累,真正建立长效投入机制,逐渐形成新农村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二是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谋划长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过不懈努力和长期积淀才能完成。从公共财政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因此,财政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在思想认识上要有长期打算,在制定规划上要有长远
眼光,在增加投入上要有长期考虑,在资金管理上要有长效机制,在制度创新上要有长期探索。三是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影响千家万户,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把它当作一项惠民、富民工程来抓。财政部门要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要把农民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作为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绩效的重要评价标准。同时,要充分考虑当地财力,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急于求成,更不能通过加重农民负担和负债搞建设,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造福农民。
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具体工作中财政还要充分发挥调控职能,做好“加减乘除”四则混合运算。做好“加法”,就是在财政支出上努力调整结构,通过预算安排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特别是新增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三农”,从而实现“多予”的目标;做好“减法”,就是最大限度的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从而实现“少取”的目标;做好“乘法”,就是通过财政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利用税收、补助等各种财政杠杆,引导社会各种资本投入农村和农业,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从而实现“放活”的目标;而做好“除法”,就是要高度重视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应在注重效率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公平,要充分利用转移支付制度,实现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向农村倾斜、向困难地区倾斜、向不发达地区倾斜,使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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