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枣庄日报〉每周说法〉2008年4月19日

新民诉法规定:单位赖账最高罚30万

 

  “老赖”们现在可要当心了,一旦你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露出苗头,法院将立即执行强制措施,叫你无空可钻。从4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为执行难等扫清障碍。

  申诉变化:受理案件法院上提一级

  新法对申请再审案件的审级上提一级,即由作出生效裁判文书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受理。中院以后只受理不服经各基层法院一审裁判生效的案件,对不服中院生效的裁判,应向省高院申请再审。此次修改对申请再审的期限,统一规定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原判存在什么样的错误,才符合再审的条件,是申请再审案件最实质的问题。此次《民诉法》将原再审条件由“5项修改为13项一款”,其中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等具体规定。

  解读提醒:不要因超过期限而丧失了申请再审的权利。同时,要明确只有当原判存在着法律明确规定的再审事由时,才符合再审的条件,否则法院不予再审。

  执行变化: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拘留

  新《民诉法》涉及执行的有11个条款。在加大了当事人的权利保护方面,主要规定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和案外人异议制度。如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与原《民诉法》相比,新《民诉法》将对“老赖”不履行判决、裁定的罚款数额提高到原来的10倍。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1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同时,法院对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相关四种拒不履行行为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以前,执法案件时,法院依法是先发执行通知书,但这样总会给一些被执行人钻了空子,有人很快会转移财产,使法院错失了采取措施的良机。新法216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将有效地控制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此外,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在媒体上曝光“老赖”。(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