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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修改已列入立法计划
1994年5月12日颁布、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赔偿法,出台时被誉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它使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不法侵害的公民、法人,能够获得国家赔偿,成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
然而十余年过去了,回头看去,这个曾被寄予厚望的法律,施行之路可谓步履艰难,暴露出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对国家赔偿该确认的不确认、该赔的不赔、该执行的不执行,以至于赔偿案件之少、赔偿数额之低、获赔之困难,成为屡遭诟病之弊。
据悉,目前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已经列入立法规划,有关方面正在加强调研,收集各方意见。
(王斗斗)
中央综治委提出:加强监管互联网“虚拟社会”
2008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加强对国内民间组织、新兴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以及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等各种社会组织的有序管理。
这是中央综治委近日发布的2008年全国综治工作要点之一。中央综治委表示,我国各级综治部门今年将进一步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加大网吧和音像市场整治力度,依法打击、查处“黑网吧”等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站和经营场所,以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中央综治委指出,2008年要深入推进“为了明天工程”,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继续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青少年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严厉打击幕后控制、组织操纵流浪未成年人乞讨和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
(袁定波)
我国拟建立社会治安综治巡视制度
中央综治委日前发布的2008年全国综治工作要点提出,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视制度,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重点督察、联合检查等方式,找问题、查薄弱环节,加强督导整改,兑现奖惩。
根据这一工作安排,中央综治委强调,2008年要充分发挥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五部门的作用,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力度。
(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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