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枣庄日报〉每周说法〉2007年7月27日

新视窗

 

河南规定: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罚五千

  近日,针对小砖窑、小煤矿等企业非法用工的情况,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下发《关于加强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其劳动用工行为。

  《意见》规定,用人方招用人员时,须核对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进行用工登记,对不满16周岁的人员,一律不得招用。严禁以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证件等形式强迫劳动者劳动,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一旦发现用人方使用童工的,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王晓凡 韩俊杰)

河北法援经费纳入预算
拒绝提供法援将会受到处罚

  新出台的《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法律援助事业的财政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并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该条例还规定,承办法律援助事项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终止或者委托他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或向当事人收取财物或者牟取不正当利益,将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退还收取的财物,可处案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如违法执业给受援人造成损失的,其所在法律服务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马竞 曹天健)

国企老总买房享“八折优惠”
法院认定其构成受贿罪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低价购房案作出终审判决:福州某国有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黄忠杰利用职务之便低价购房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没收其违法所得。

  2006年1月,黄忠杰以其妻子及女儿的名义向福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两套房屋,合同约定按九折计算购房款。黄忠杰支付房款后,该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艾某提出按八折计算购房款,退给黄忠杰8万元人民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黄忠杰在担任该国有建筑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还多次收受房地产开发商、工程承包人的贿赂,并利用其职权为请托人在工程报批、立项、拆迁、安置等工作中提供方便,收受贿赂款6.7万元。

  法庭上,黄忠杰提出,购房时开发商退回的8万元属于开发商让利行为,不应认定为受贿款。

  福州市中级法院认为,中共中央纪委近日出台的《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

  法院指出,黄忠杰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低于市场定价购买房屋,收受巨额差价款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