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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会上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纲领,也是指导工会工作的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对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的能力,充分履行工会组织的各项社会职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加快发展建功立业。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要深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要大力弘扬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把每一个工作岗位都当作奋斗的舞台,把每一项本职工作都作为奉献的途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自己出色的工作业绩展示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要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现代化和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不断增强创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争做许振超、李斌式的“金牌工人”。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工职业道德,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努力构建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推进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需要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要以职工代表大会星级创建活动为主线,不断推动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职代会内容的充实、丰富和完善,依法落实好职代会的各项职权。要坚持“维护职工权益、共谋企业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与非公有制企业相适应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形式。要进一步加强新建及改制企业集体合同新签、续签和兑现落实工作,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全力做好困难职工群体帮扶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特困职工档案,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纳入低保范围。要坚持从党政所望、职工所盼、工会所能出发,大力加强并切实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用,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推动送温暖活动经常化、社会化、制度化。要坚持深入基层,贴近职工特别是贴近困难职工,做好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理顺情绪、鼓舞士气等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推进改革、加快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切实推进工会自身建设。近年来,滕州市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2003年荣获“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但是,面对蓬勃发展的民营经济和不断涌现的新兴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而艰巨。要一手抓工会组建,一手抓规范完善,努力推进以新建企业、村居社区、市场超市为重点的基层工会组建工作,把更多的职工群众及时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同时,进一步加强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工会组织的整顿和重建工作,努力防止传统领域工会会员的流失。要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大力开展“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的活动,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和代表维护作用,真正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党政靠得住、企业离不开、职工信得过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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