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鲁南晨报〉今日齐鲁〉2008年7月4日

国家拟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4类商品包装不得超3层


  德州讯 (长河晨刊记者 范立华)日前,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饮料酒、化妆品、糕点、茶叶这4类商品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食品外包装成本不应超过总价的12%。这一规定的制定与实施将使商品过度包装的现象有所收敛。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饮料酒、化妆品、糕点、茶叶这4类商品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粮食的包装层数必须不超过2层。其中还规定,饮料酒、糕点的包装空隙必须不超出商品体积的55%,化妆品不超出50%,茶叶不超出25%,粮食不超出10%。不属于饮料酒、糕点、茶叶、粮食的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应不大于45%,包装层数应不多于3层。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宜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2%。各项规定拟为强制性条款。 
  该规定的制定缘于近年来愈演愈烈且花样百出的商品过度包装,有的商品包装的体积远远大于商品本身的体积,有的商品在穿上一层层华丽的外衣后被摆上高档商品的柜台,同时价钱也随之高涨。 
  “借用包装刺激消费,是部分生产厂家惯用的做法。一些厂家在包装效果设计上挖空心思,反而不重视产品质量。豪华的外表一般都会有着不菲的价格,这也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